- 校外實習主要目的為讓學生可以利用暑期或其它時間至學校認可之校外公私立機構進行或參與實習,以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學生於學校認可之校外機構實習總累計時數不得低於320小時,學分數為兩學分,並為必修課程。
- 校外實習實除了利用暑期進行外,也可用以下方式:
- 累積型實習:於寒假或學期課間進行實習,累計實習滿320小時,可計校外實習2學分。
- 學期實習:於全學期間進行校外實習,總學分數為9學分,依本系課程標準相關規定事項第7點規定,「修習學期校外實習專業選修課程及格者,得免修校外實習共同必修課程,且「校外實習課程」最多採計18學分計入畢業學分,並須滿足最低畢業總學分數。」,9學分中的2學分折抵必修校外實習2學分,其餘7學分列入專業選修學分中。
- 學年實習:於兩學期間進行校外實習,每一學期學分數為9學分,兩學期總學分數為18學分,依本系課程標準相關規定事項第7點規定,「修習學期校外實習專業選修課程及格者,得免修校外實習共同必修課程,且「校外實習課程」最多採計18學分計入畢業學分,並須滿足最低畢業總學分數。」,18學分中的2學分折抵必修校外實習2學分,其餘16學分列入專業選修學分中。
- 要進行校外實習的同學,與確定實習單位後(可申請系上公告之實習單位,或自行尋找實習單位),請先至本校研發處表單校外實習下載區將表單區6校外實務實習(大學部)-需完成表單下載下來,解壓縮後將實習前表單完成,依系辦公告時程交到系辦,要繳交表單如下:
- 表一 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
- 表二 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工作機會評估表
- 表二之一 臺北科技大學個別實習計畫表
- 表三-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合作合約書(無薪資版)
- 表三-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合作合約書(薪資版)
- 表七-學生校外實習名單
- 表八-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
- 表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安全切結書
- 保險名冊(新增受益人關係)
- 表一 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
其中表三合約書部分,需為三方合約,請務必於實習前依公告時程交到系辦,如無於實習前完成合約,將無法實習,請同學注意。
- 完成實習後,請依系辦公告時程,請完成下列表單,並請導師及實習單位主管於必要需簽名表單位簽認:
- 表四-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記錄(學生)
- 表五之一 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訪視紀錄(如無實地訪視可省略)*
- 表五-臺北科技大學實習輔導紀錄(老師)*
- 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心得報告
- 附件二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評分表及證明(請先拿給輔導老師進行評分)*
- (累積320小時適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時數累積證明*
- 05-臺北科技大學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表
- 06-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滿意度問卷調查表
於完成上列表單後,將上列表單逐一掃描為 PDF 檔,於下面 Google From 表單中上傳,並填寫必要資訊。
- 另如果有申請國際交換生,也可以抵免校訂必修2學分校外實習,國際交換生抵免校訂必修2學分流程如下:
- 交換前流程:
- 依國際事務處之出國研修流程提出2個月以上國際交換生研修申請並獲選。
- 出國前填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獲准出國研修離校申請表」,經系主任同意後,加會系辦實習承辦人,後依表單流程會研發處、教務處及學務處,完成表單簽核完成。
- 返國後流程:
- 填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已修或欲重補修科目抵免申請審查表」,檢附研修單位核發之學業成績證明書或學生出國研修心得,以抵免方式辦理。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已修或欲重補修科目抵免申請審查表」請至教務處表單下載區D3下載。
- 交換前流程:
- 如有任何疑問,請連絡系辦劉先生。
- 手機有多種可利用將文件掃描成 pdf 的 App,例如: Adobe scan 、全能掃描王及iPhone 內建的備忘錄 App ,都有掃描功能,同學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