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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系因應學校政策,與材資系、化工系、光電系、能源冷凍空調系及工程學 院,合作規劃先進材料化學微學程,非屬原系課程,依本校學程實施辦法, 得計入跨系所選修學分 ,惟課程名稱及內容相同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
  2. 同學如需申請,於修畢本微學程所需科目與學分,請至教務處微學程網站下載修畢申請表,請先送至微學程設置單位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除應屆畢業生外請於每學期第13週至第18週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至教務處教資中心(跨域學習小組),經審核通過,由本校核發微學程證書。

  1. 另系上配合他系開設的微學程,各位同學也可至教務處微學程網站參考修習。
    • 工程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微學程
    • 半導體製程微學程
    • 面板微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