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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重儀器 400 MHz NMR 管理辦法

111.4.27 系所務會議表決通過

111.7.19 系所務會議表決修訂

  1. 為維護本系貴重儀器400 MHz NMR ,以提供系上與系外實驗室之研究與教學支援,特訂定此辦法。

  2. 貴重儀器 400 MHz NMR管理者由本系系所務會議共議推派。

  3. 貴重儀器400 MHz NMR使用費率計算標準由管理者,參卓國內各學術單位標準後訂定,並於系所務會議報告後,上網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4. 貴重儀器400 MHz NMR 原則上由管理者指派專任技術員進行操作,但開放經管理者審查,並送系所務會議認定的實驗室,可派操作員進行一般氫譜與碳譜的檢測。

  5. 本系系所務會議核可通過之實驗室,可填寫400MHz NMR 更換操作員申請單,送管理者進行審查通過後,經教育訓練並實機試操作時數達2小時後,由管理者審核通過取得操作權限。

  6. 為確保貴重儀器400 MHz NMR 正常運作,經本系系所務會議核可通過之實驗室所推派之操作員,被查獲下列情事實,將會由管理者開立違規單,將該操作員停權,不得自行操作貴重儀器400 MHz NMR :

(1)私下檢測其他核種或特殊實驗。

(2)讓無取得操作權限人員操作。

(3)所使用的tube與蓋子有裂痕。

(4)檢測樣品不溶、懸浮、不透光、濃度過高、含順磁化合物及自由基。

如該操作員的上述行為造成貴重儀器400 MHz NMR 發生損壞,其維修費用由該實驗室負責教授支付全額,並廢止該實驗室使用貴重儀器 400 MHz NMR 與貴重儀器 300 MHz NMR 的權利,並於該實驗室支付全額維修費用後,方可再次重新申請。

  1. 系上與系外實驗室如有委託檢測需求,請先至雲端送測預約表預約,並填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貴重儀器 400MHz NMR 使用申請表」(如附件),經指導教授簽章後,於非假日的禮拜一和禮拜三上午11時至12時,將申請表與樣品一起交管理者指定處點收,管理者將會排程檢測,並以雲端送測預約表所填檢測時間計算使用時數。

  2. 本系系所務會議核可通過之實驗室操作員如有檢測需求,請先至雲端送測預約表預約,在試操作時需會同管理者指派技術員一同操作。如已獲操作權限操作員,可於預約時段,刷門禁進入操作。並以雲端送測預約表所填檢測時間計算使用時數,如超過預約檢測時間,以實際使用時數為準。

  3. 委測實驗室使用時數以一季為計算週期,並各別進行彙整計算使用時數,與所需繳納費用。

  4. 每年1、4、7、10月管理者會將前一季期委測實驗室的使用時數與費用明細,以紙本送交各委測實驗室確認,委測實驗室如無疑義,應於使用時數與費用明細送達後10日(日曆天)內,由委測實驗室負責教授簽名後,將紙本送回管理者,管理者會依此送交發票或繳款單,由各個委測實驗室進行核銷。

  5. 為利於貴重儀器 400MHz NMR 管理,各委測實驗室如未於第10點所訂時間回傳負責教授簽認使用時數與費用明細,或未於發票或繳款單送達後1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致於次季發現無結清前一季費用者,將停止收測該委測實驗室之樣品,並停止該委測實驗室使用系上 300 MHz NMR 使用權利。

  6. 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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