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請符合資格之博一至博三學生於115年9月7日至9月21日間踴躍提出申請
主 旨:有關本校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
說 明:
一、
三、獎勵對象: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 具有全職工作者。
(二) 以香港、澳門、大陸地區或外國學生身分入學者。
(三)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四) 已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者。
四、獎勵金額、期間及經費來源
(一)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四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8月1日起
(二) 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三萬元、學校補助五千元、
(三)如當年度獲教育部核定加碼補助經費,
五、申請程序
申請人請於115年9月7日~ 115年9月21日間將所有申請文件紙本及電子檔送至教務處綜合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71-2171分機1125,E-
六、申請表
(一)新申請者請填寫「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
(二)114學年度已獲獎者續申請請填寫「115學年度教育部博
七、注意事項:
(一)指導教授或企業補助之五千元,
(二)指導教授或企業補助之五千元如由企業支應,
(三)指導教授或企業補助之五千元如由指導教授支應,
(四)獲獎學生於獎勵期間,
(五)教育部補助之三萬元,
(六)指導教授或企業補助之五千元,
1、應於申請人申請時明訂相關條件,並確實讓申請人知悉。
2、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七)獲獎學生應於隔年5月份提出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
八、獎勵要點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法規一覽表/編
九、本獎勵案申請表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
十、本案相關事宜,請洽教務處綜企組吳怡貞小姐、分機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