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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統一辦理各項獎學金公告

**申請校內外獎學金請先至本校網頁獎助學金專區查詢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獎助對象:獎助學金之發放以大學部清寒學生為主,雙親不健在或病危或單親優先補助。名額5名;每名獎學金2萬元

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校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不得有重修記錄,並未領其他校內及校友獎助學金。

申請表件1.申請書乙份;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3. 歷年成績單乙份;4.檢具鄉、鎮、區公所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截止日前至校園入口網頁登錄獎學金申請,並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課指組。

獎助對象:本校大學部日間部在學學生。名額2名;每名獎學金壹萬元

申請資格: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以家境清寒為優先考慮,且未領其他校內及校友獎助學金。

申請表件:1.申請書乙份;2.成績單乙份(含操行);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4.家庭清寒之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截止日前至校園入口網頁登錄獎學金申請,並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課指組。

獎助對象:本校五專部、大學部在學學生。名額10名;每名獎學金貳萬元

申請資格: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以家境清寒及品學兼優為優先考慮,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校內獎助學金逾3萬元整。

申請表件:1.申請書乙份;2.在學證明;3.前一學期成績單;4.家庭清寒之相關證明

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截止日前至校園入口網頁登錄獎學金申請,並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課指組。

 

  • (截止日期:111/03/04)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校外獎學金//統一辦理)

獎助對象:凡本校領有低收戶證明之大學部在校學生。每名助學金伍仟元。

申請資格: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同學,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一年級新生不需審查成績。

申請表件:同學請備妥1.申請書乙份;2.低收入戶證明;4.印章;5.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影本(學校已有匯款資料者免付)。

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截止日前至校園入口網頁登錄獎學金申請,並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課指組。

  • (申請日期:即日起~111/03/3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還願助學金(校內獎學金//統一辦理)

申請資格:

1.本校學生(不含博士班、在職專班、已就業及校外打工學生)。

2.一般生為二年級以上學生(不含延畢生),各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原則上應達7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3.研究所學生為二年級以上學生,各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原則上應達75分以上(一年級如為本校學生得以一般生申請)且無不及格科目。

4.本辦法優先資助學生對象為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失業、單親、特殊境遇或貧困之高危險家庭。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年成績單。

3.自述乙篇(含家庭狀況、學習計畫、資助需求等)。

4.國稅局各類所得清單正本。

5.還願意向書(即畢業後之回饋計畫)。

6.其他備審文件。
獲協助學生就業後應主動與該會保持聯絡,祈如願還款、回饋或捐助該會。有必要時,該會得商請獲資助學生之推薦人協助勸募。

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截止日前至校園入口網頁登錄獎學金申請,並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課指組

獎助對象:大學部、研究所共30名

申請資格:

  1. 全國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就讀2年級以上之研究生、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就讀日間大學部3年級以上之學生。
  2. 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如有已修畢或不需要修這請註明)在75分以上者,家境清寒需獎助者優先。
  3. 需為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但教育部所發助學金不在此限。

申請表件:

  1. 申請表
  2. 學校正式成績單(包含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3. 在校未領任何獎助學金證明。由學校在前項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欄加註明白,並蓋章證明)。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請將雙面印於同一張A4影印紙上)。

請於截止日前送學務處課指組彙整

獎助對象:日間部大三、四及碩一、二學生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之本校日間部大三、大四及碩一、二學生(不含產碩班、進修部)。

2.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需達85分(含)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凡條件相當者,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之申請者優先錄取。

4.本獎助學金無「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獎學金」之限制。

申請表件:

1.本獎助學金申請表

2.在學證明正本,影本請蓋學校章戳

3.歷年成績單正本,影本請蓋學校章戳〈如:碩士新生須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4.個人自傳,含個人基本介紹、家庭經濟狀況、就學課業情況、社團服務情況、未來自我規劃…

5.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6.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7.存摺影本

8.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函

9.其他證明文件,申請者可視情況自行提供,家境清寒者須提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備齊資料請送至學務處課指組

獎助對象:大學部、五專部

申請資格:

大學平均成績75分以上,高中職平均成績60分以上(成績務必達標); 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申請。

1.低收入戶子女

2.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子女

4.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

5.弱勢家庭兒少

申請表件:參閱 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5-1043-115724,c13255.php

請於截止日前送學務處課指組彙整

獎助對象:大學三年級、四年級,每年甄選兩名

申請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本校電機、電子、機械、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建築、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資訊工程 、工業設計學系之目前在學二年級學生。
  3. 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排名前20%,並無不及格科目,且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者。
  4. 不得同時受領本校承辦之其他機構或團體所設置相同領受期間之獎學金(具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除外)。

申請表件:

  1. 申請書( 如附件表格,並經各班導師或專案研究指導教授推薦)。
  2. 自傳(如附件表格)。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當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
  5. 檢附大一上 、 下學期及大二上學期成績單。
  6. 清寒學生請檢附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
  7. 其他。

請於截止日前送學務處課指組彙整

備註

  1. 另有校外各項獎學金申請資訊公告於學校首頁-行政服務-獎助學金專區查詢
    1. 校內獎學金//統一辦理: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12-1043-13136.php?Lang=zh-tw
    2. 校外獎學金//統一辦理: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12-1043-13255.php?Lang=zh-tw
  2. 各項獎學金申請資訊仍以各該獎學金申請辦法為依據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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