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碩.博)申請學位考試期限至109年5月29日(五)上午11點截止。
- 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09年7月31日前。
- 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09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09年8月27日前
壹、口試審查費:碩士班的校內與校外口試審查委員,每位口試審查費為1,000元;博士班的校內與校外口試審查委員,每位口試審查費為1,500元。
貳、請在口試申請截止日(5/29)前,提供以下紙本資料給系辦的蘇小姐。
- 學位考試申請書(附件1.2)
-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附件3.4)
- 論文摘要
- 歷年成績單
- 碩士班:發表一篇論文在期刊或研討會海報(其作者排名為第一作者或除指 導教授外之第一作者)者,方可提口試申請。博士班學生有其自身需滿足的流程(詳如博士班修業辦法),申請時請繳交1~4項的紙本資料。
參、請在口試申請截止日前,提供以下電子檔資料給系辦的蘇小姐(信箱:mayin1443@ntut.edu.tw)
- 學位考試申請彙整表(附件16)
- 請以實驗室為單位,不接受只有個人的電子檔案,除非當時該實驗室只有一個人提口試。
- 工作在新北市或台北市的口試委員均無交通費。
- 交通費申請注意事項:
- 高鐵票需附來回票根申報交通費。
- 自行開車或搭乘台鐵,需註明工作地點非雙北地區後,均以台鐵自強號來回票價計算。
- 口委交通費申請以一次為限。
肆、申請完學位考試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 如果口委自行開車,請提前一週申請臨時停車申請單(附件17)。
- 口試結束後,請繳交以下資料給系辦蘇小姐:
- 學位考試成績表(附件9)
- 學位考試評分表(1位委員1張) (附件10)
- 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影本) (附件7.8)
- 口試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附件11),請依照校內外委員數量,新增刪除所需要的數量。
其他必須需填的項目有:系所別、口試日期、學位考試學生、委員姓名、電話、身分證號、地址(以工作地點為主)、匯款帳號、委員簽名...等等
- 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附件14)
- 資料(3)影本+(4)正本+(5)影本,請繳給系辦蘇小姐。
- 若有更改論文題目,請繳交更改論文題目申請書(紙本)給系辦,並將電子檔寄到蘇小姐的信箱(信箱:mayin1443@ntut.edu.tw )
- 若要撤銷學位考試申請,請於109年7月31日(五)下午五點以前提出申請。
- 學位考試委員有異動時,請於學位考試前填寫碩士(博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附件5.6)。
- 108-2學期起新增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
- 研究生應於學位考試前完成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並填妥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後,連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全文送交指導教授簽章。
- 研究生於學位考試當日,應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 學位考試後,請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正影本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送交系辦公室彙送教務單位留存(影本系辦公室留存)。
- 108-2學期起新增學位論文專業性輔助系統 http://140.124.104.207:5000/
8.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所新生應接受並完成6小時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 學生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學校已在該平台建立學生資料,請至平台登入並依學生使用手冊操作系統,進行線上修課。)
- 學生於入學前至學習平臺通過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通過課程總測驗提出修課證明。(須自行列印修課證明,並填具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並經核准。)
- 學生修習校內外各單位開授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取得成績及格證明。
- 相關審核程序得併同提出學位口試時辦理。
伍、口試結束後,請注意以下事項與時程:
- 請注意圖書館論文上傳截止時間
- 請注意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時間
- 請一定要上網填妥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
-
*系辦
1.門禁消磁
2.上網填離校問卷
陸、附件(以下為日間部學生使用表單,碩士在職專班相關表單請至進修部下載https://wwwoce.ntut.edu.tw/p/412-1033-6063.php?Lang=zh-tw)
表單皆可至 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下載
教務處表單下載: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