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7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相關事宜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7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
申 請 者:本校107學年度為大學四年級生之學生
申請辦法: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
( https://oaa.ntut.edu.tw//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