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甄選案(報名截止日:112年2月21日)

  1. 有關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學年度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甄選案。  

  2. 申請條件:

    1. 依報考類科,目前就讀以下科系之大三學生(即將於112學年度升大四者),招生各類組要求請參見附件簡章。。

    2. 需符合簡章所列修習課程要求。 

    3. 110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11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4. 申請人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且畢業後除義務役兵役外,無其他服務義務者。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志願役。

    5.  就讀於該公司擇定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前來本公司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本公司 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6. 其他簡章所列之規定。

  3. 暑期實習及獎學金金額: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津貼(1 個月基本工資),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 每名獎助新台幣 10 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新台幣 5 萬元分期支付。領本獎學金者,須連續服務2年(包含暑期實習工讀期間)。

  4. 筆試及面試日期:預計112年4-5月份,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人員應依公告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5. 核定人選後中油公司將函知學校及學生本人至本公司暑期實習工讀,預計112年7月17日至8月16日止為期1個月,依中油公司業務需要、單位所在地,並參酌學生意願分發至中油公司相關單位服務,未能如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6. 申請及推薦手續:

    1.  申請同學請須填具簡章所附申請書(附 件 1),並檢附在學證明正本、大二及大三在學期間各學 期學業(申請時之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 75 分者, 應另檢附學校出具名次在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之證明文 件)、操行成績及課外活動紀錄。

    2. 本科系名額 3 名,有意願同學請於112年2月21日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