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期程如以下: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完成註冊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止。(因應周末假期順延)(請同學於11/28下午4:00前交至系辦審核)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5年2月2日止。(因應周末假期順延)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5年2月2日前。(因應周末假期順延)
(四)畢業離校程序截止日期:115年2月12日止。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3-2學期)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欲在本學期(114-1學期)辦理離校者,請先洽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登記,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
二、【新變革】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來函(如附件1)說明有關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一定期間不予公開)審查機制,自114學年度(含)起,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審核程序。依教育部函示修訂碩士/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及學位考試評分表,請學生應使用新表單提出申請及舉行學位考試。
教務處表單如下網址,請下載最新研究生學位考試表單使用(搜尋 J 開頭表單)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